- 索 引 號: J3001--0-2023-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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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3-04-06 10:28:34
- 標 題: 樂政〔2023〕4號 南樂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南樂縣村鎮建設用地復墾項目 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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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政〔2023〕4號 南樂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南樂縣村鎮建設用地復墾項目 實施方案的通知
樂政〔2023〕4號
南樂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南樂縣村鎮建設用地復墾項目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興樂辦事處籌備組、開元辦事處籌備組,縣政府有關部門:
《南樂縣村鎮建設用地復墾項目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2月6日
南樂縣村鎮建設用地復墾項目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縣村鎮建設用地復墾管理,充分調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開展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的積極性,規范土地復墾獎勵資金使用,助推“鄉村振興”戰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河南省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豫國土資發〔2018〕26號)文件要求,結合南樂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黨中央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理念為指導,以土地利用方式轉變促進綠色發展,通過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升效率,積極促進節約集約用地,保護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切實做好“內部挖潛”工作,大力開展全域國土整治,盤活農村閑置建設用地“存量”,滿足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土地要素保障。
二、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南樂縣村鎮建設用地復墾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縣長任組長,常務副縣長、分管自然資源工作和農業農村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督查、發改、財政、審計、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水利等縣直部門和有關鄉(鎮)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負責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先易后難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堅持先易后難的原則,以“空心村”復墾和危舊房改造為重點,把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潛力大、投資成本低的村莊,優先納入當年農村土地復墾計劃。
(二)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要始終把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動,要依法保護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主體地位,依法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受益權。
(三)落實“獎補”激勵措施。村鎮集體建設用地復墾工作落實資金獎勵補助措施,以驗收報備的新增耕地面積為基準,由縣財政對相關鄉(鎮)撥付獎勵和補助資金。
四、工作要求
(一)職責分工
1.項目所在地鄉(鎮)政府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復墾工作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主要負責農民自發復墾項目的資金籌措、立項、實施、勘測、耕地質量評估、申請驗收和維穩等相關工作;負責財政投資項目的立項申請、實施、勘測、耕地質量評估、申請驗收和維穩等相關工作;社會投資的土地復墾項目參照財政資金投資復墾項目實施及驗收程序進行建設,也可以以協議方式確定給投資單位實施復墾,技術協作單位和施工單位由投資單位自行確定。鄉(鎮)和投資單位實施有困難的,可由縣政府指定自然資源局組織實施,鄉(鎮)政府負責房屋拆除、協調等相關工作。
2.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政策解讀、技術指導、立項批復(群眾自發復墾由鄉〔鎮〕政府批復)、專家評審、縣級驗收和申請市級復核,并按照縣政府安排做好復墾后增減掛鉤指標統一使用管理等工作。
3.縣農業農村局要切實履行部門職責,加強對農村宅基地審批和使用監管力度,建立健全宅基地使用、違法查處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使用標準,切實落實“一戶一宅”政策,指導宅基地合理布局、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處置利用。對宅基地占用情況進行經常性清查,對清查出的亂占、多占、空閑宅基地,結合鄉(鎮)政府和村集體收回,條件成熟的進行復墾。
4.縣財政局會同自然資源局制定資金獎補流程,負責獎補資金的整合統籌、使用、監管和撥付工作。
5.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盡其責、分工合作,共同推進農村村鎮建設用地復墾工作。
(二)申報要求
1.各鄉(鎮)應于2023年3月底前將本鄉(鎮)2023年實施計劃報送縣村鎮建設用地復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后每年3月底前以鄉(鎮)為單位報送實施計劃,且當年拆舊復墾后新增耕地面積不得少于5畝。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鄉(鎮)申報情況,負責將市級下達的村鎮建設用地復墾計劃指標分解到各鄉(鎮),并不斷加大指標爭取力度。各鄉(鎮)復墾總面積超出市下達計劃指標總額的,根據驗收順序安排,當年未納入市下達復墾計劃范圍的,優先列入下一年度村鎮建設用地復墾計劃。
2.申報范圍為村莊內的閑置土地、農村居民自愿退出的農村宅基地及附屬設施用地、各類廢棄的集體工礦建設用地、農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等農村低效利用的建設用地(不含違法占地建筑)。
3.在充分征求群眾意愿,積極贏得群眾參與的基礎上,選取全國第二次、第三次土地調查現狀地類為建設用地、與大田相連、單宗面積不小于600平方米的地塊進行實施。
(三)整治標準
1.地塊相對集中連片,單塊復墾面積不小于600平方米,有效土層厚度不低于50厘米,土壤質量標準應與周邊耕地基本一致,礫石及瓦礫含量不超過15%。
2.復墾后耕地坡度不超過15度,高程符合當地排澇要求。
3.生產道路通達,相對集中連片,具備灌溉條件,適宜種植小麥、花生等作物(不含林果業)。
4.田埂、土坎結構堅實耐用。
(四)驗收程序
農民自發復墾項目由鄉(鎮)政府組織初驗,縣自然資源局負責驗收,并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復核;財政投資和社會投資項目由縣自然資源局負責驗收,并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復核。
五、資金籌措及獎勵辦法
(一)項目實施資金來源主要是本級財政土地出讓金或出讓金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部分、社會資金、融資、專項債卷及農民自籌資金等。
(二)每年初由“領導小組”編制用款計劃,列入縣財政預算。
(三)各鄉(鎮)要設立村鎮建設用地復墾資金專戶,按照專人管理、專戶存儲、專賬核算、???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
color:rgb(0,0,0);letter-spacing:0.5000pt;font-size:16.0000pt;">專用的原則進行管理,獎補資金優先用于鄉村振興、人居環境改善、美麗鄉村等民生領域。
(四)項目驗收復核后,產生的各項指標由縣政府統一調劑使用??h政府根據實際復墾出的耕地面積和質量等級,對鄉(鎮)政府進行獎勵補助。獎補范圍為復墾項目新增的增減掛鉤指標,產生的占補平衡指標不予獎勵(不含縣城區規劃范圍)。
鄉(鎮)或村民自行復墾,驗收后產生的增減掛鉤指標補助標準為:6等地10萬元/畝,7等地9萬元/畝,8等地8萬元/畝。其他社會資本投資公司投資的復墾項目驗收后產生的指標補助標準參照此標準執行。
縣自然資源局和農業農村局依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主要負責項目踏勘、專家評審、立項、項目實施監督指導、驗收、申請市級評審、復核、增減掛鉤手續辦理、宅基地日常監管、清查、違法占用查處等方面,所需工作經費據實報批。
六、其他要求
(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全程監督檢查,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不作為或者亂作為行為發生,有違法違紀行為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二)各鄉(鎮)要把維護群眾利益、爭取群眾支持放在首位,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及拆舊復墾工作,并負責整治后的耕地及附屬設施后期管護。整治后新增的耕地只能用于農業生產,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三)未盡事宜,由縣村鎮建設用地復墾工作領導小組一事一議。
附件:1.南樂縣村鎮建設用地復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耕地質量等級劃分指標
附件1
南樂縣村鎮建設用地復墾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魏志峰(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組長:李善戎(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靳衛軍(副縣長)
陳志廣(副縣長)
成 員:蘇金忠(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楊曉玲(縣委縣政府督查服務中心主任)
楊建敏(縣發改委主任)
楊路江(縣財政局局長)
王向前(縣審計局局長)
韓曉飛(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魏志鶴(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劉勝軍(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卞振鵬(縣水利局局長)
李曉輝(縣林業發展服務中心主任)
楊歷偉(縣供電公司總經理)
路旭東(楊村鄉鄉長)
張俊朝(張果屯鎮鎮長)
董丕杰(韓張鎮鎮長)
吳靜杰(千口鎮鎮長)
常亞龍(??版傛傞L)
付占忠(谷金樓鎮鎮長)
李永鴻(西邵鄉鄉長)
楊俊友(寺莊鄉鄉長)
劉振芳(梁村鄉鄉長)
邢泰鐘(元村鎮人大主席,主持鎮政府工作)
譚志乾(近德固鄉鄉長)
賈曉廣(開元辦事處籌備組主任)
張艷勛(興樂辦事處籌備組主任)
耕地質量等級劃分指標 指 標 等 級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六等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地形部位 有效土層厚度/cm ≥100 60~100 <60 有機質含量/(g/kg) ≥24( ≥28) 18~40(20~40) 10~30(15~30) <10(<15) 耕層質地 中壤、重壤、輕壤 砂壤、輕壤、中壤、重壤、黏土 砂土、重壤、黏土 土壤容重 適中 偏輕或偏重 質地構型 上松下緊型、海綿型 松散型、緊實型、夾黏型 夾砂型、上緊下松型、薄層型 土壤養分狀況 最佳水平 潛在缺乏或養分過量 養分貧瘠 土壤健康狀況 生物多樣性 豐富 一般 不豐富 清潔程度 清潔、尚清潔 障礙因素 灌溉能力 充分滿足 滿足 基本滿足 不滿足 排水能力 充分滿足 滿足 基本滿足 不滿足 農用林網化程度 高、中 中 低 酸堿度 pH6.0~ pH8.0(pH5.5~pH8.0) pH5.5~pH8.5(pH5.0~pH8.5) >pH9.0(>pH8.5)<pH4.5(<pH5.0)河流中下游平緩階地、山間盆地、寬谷盆地、平壩. 低塝田、下沖壟田、河湖沖、沉積平原、沖積海積平原、濱海平原 山間畈田、河流上游寬谷階地、 低丘坡田、緩塝田、緩丘坡田、沖壟下部、下部田、平原湖(圩)田、河湖沖、沉積平原、沖積海積平原、濱海平原 河谷低階地、盆谷階地、江河高階地、丘陵低谷地、緩崗地、丘陵中部、下部、沖壟上部田、河湖沖、沉積平原低洼地、濱海平原洼地、 新墾灘涂 河谷階地、山間谷地、封閉 洼地、高丘山地、丘陵谷地、山壟上沖田、丘陵上部、新墾灘涂 100cm內無障礙因素或障礙層出現 50cm~100cm內出現障 礙層(潛育層、網紋層、白土層、粘化層、鹽積層、焦礫層、砂礫層等),或有其他障礙因素 50 cm內出現障礙層(潛育層、白土層、網紋層、鹽枳層、粘化層、焦礫層、砂礫層、腐泥層、泥炭層等),或有其他障礙因素 pH4.5~pH6.5(pH4.5~pH5.5)pH8.5~pH9.0(pH8.0~pH8.5) 備注:1.對判定為輕度污染、中度汚染和重度污染的耕地、應提出耕地限制性使用意見、采取有關措施進行耕地
附件2
2023年2月6日印發